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安委会部署要求,决定在园区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议要求,以及苏州市委、市政府,张家港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市54项重点检查内容落实落地,有效防范化解一批重大风险隐患,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推动7个重点行业领域攻坚行动落到实处。
(一)全面自查。各社区(居委会)、相关科室(部门)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15条硬措施,结合辖区实际以及夏季高温、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安全生产特点举一反三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行业领域底数清单,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专项检查。各有关科室(部门)要从“条”上推动攻坚行动。建管办、安监办(环保办)、常阴沙派出所等重点科室(部门)要紧密结合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各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综合督导检查。园区督导检查组,要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综合督导检查贯穿攻坚行动全程,重点检查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科室(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苏州市、张家港市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攻坚行动情况。对综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组织对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科室(部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三、主要内容
按照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统一部署,自建房、燃气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自建房(共9条)
聚焦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包括以下9种类型:
1.居住用途改造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商铺、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馆、家庭旅馆、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场所。
2.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
3.位于小城镇、城乡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4.未对农村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类(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进行整治的。
5.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6.各类“住改商”的房屋(将建筑物中某专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临街底层“破墙开店”的房屋建筑。
7.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
8.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9.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二)燃气(共8条)
1.未对管道违法占压、场站设施周边安全间距不足的建(构)筑物安全隐患和密闭空间、地下空间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整治。
2.未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对灰口铸铁管、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管道等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3.未推进瓶装燃气企业市场整合,组织常阴沙派出所、建管办、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交运乐余中队等部门联合开展“黑气”专项整治行动。瓶装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购气实名制和配送服务制,实行用户档案管理,向用户发放供气使用凭证情况;未及时将用户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
4.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用户并协助处置;用户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未及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居委会);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未停止供气。
5.未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要求,完成居民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未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进行专项治理。
6.未对餐饮、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用气单位(用气人)未签订合法供用气合同,落实逐月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情况公示等制度。餐饮、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半地下建筑物未依法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底层“住改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
7.未开展灶管阀产品市场整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未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户内不合格灶管阀产品。
8.未对用气单位(用气人)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公益宣传。
(三)两客一危一货(共8条)
1.旅游客运车辆未实施车辆安全例检、未依法取得包车标贴。
2.未对旅游包车的资质进行查验;未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未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未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租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不租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3.“两客一危”企业所属“两客一危”车辆未全部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并接入行业监管平台;未对车辆动态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未对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形成闭环管理;未对驾驶员的报警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4.“两客一危”企业未落实“两客一危”车辆所有驾驶员在运营出发前全部进行行前安全测评提示;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
5.客运站经营者未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制度(“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六不出站”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6.危险货物装货人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分别是: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等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
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委托具有资质的罐体检验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进行检测;未取得罐体检验合格证。
8.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称重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属地信息化监管平台;存在未称重或超限车辆出场情况;存在未按要求合规装配载货物的。
(四)消防(共9条)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
2.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3.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4.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5.占用中庭设置商业等使用功能;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8.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
(五)冶金铸造企业(共8条)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
(六)粉尘涉爆企业(共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七)有限空间(共4条)
1.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道、文旅、电力、民政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由行业主管科室(部门)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科室(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园区重点行业主管科室(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强化整改问效。要坚持攻坚行动与专项整治、大检查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相结合,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常态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攻坚行动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方式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做好工作统筹。要把攻坚行动纳入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内容,统筹好攻坚行动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强宣传报道,总结经验做法,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
(四)抓紧督导问责。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科室(部门)要采取督导检查、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集中攻坚、建档销号,消除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要加大督促、检查、问责力度,对攻坚行动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问责,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各社区(居委会),园区重点行业主管科室(部门)要研究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时序进度和工作安排,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并于11月8日前书面报送百日攻坚行动总结情况。园区安委办将定期调度攻坚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